1. 有瑕疵而欲退貨或實際收到貨品數量與出貨單上所列數量不符、短少時,請於“七日”內提出,並須保持退回物品的【完整性】, 如數量、包裝、或附件皆須與下單內容一致,,否則不予受理退貨、銷帳等。
2. 合版常見的錯誤為色差、背印、裁切、轉檔等問題,請客戶收到貨後,先檢視所交貨之印製品是否正確,如已加工或派報等…,恕本公司不負擔任何賠償責任。
3. 合版印刷色差值10%左右屬正常現象,請勿以此為退費之理由。
4. 客戶確認傳檔、送檔發印時,即代表瞭解本公司合版印刷的完(送)稿須知中所載之規範,並同意以此做為日後責任歸屬之判定。
5. 瑕疵品退貨重印,是以原始檔案及最近一次開版日重印為原則, 如客戶有改檔需求,須另酌收費用,重印以交貨日期,重新計算寄送。
6. 四色黑易造成背印或套印不準,恕不得以此為退貨理由。
7. 若本公司疏失導致印刷品因故延遲(印壞、漏印、色偏等合版問題),本公司只負責補印,但無法負責後續其他任何賠償問題。
8. 若在本公司發印,再委託其他加工廠,而導致印件瑕疵,恕無法負擔賠償責任。